2014年4月21日 星期一

台北市買大樓比買公寓貴約三成 / 修都更條例 建商籲勿溯既往


台灣房屋智庫統計2013年雙北主要行政區公寓及大樓產品價差,發現北市大樓比公寓每坪貴14.6萬元,約31.1%差距,而新北市每坪貴4萬元,差距14.9%,為北市一半。
至於公寓和大樓價差比最大行政區,北市為信義區(49%),每坪相差26.6萬元;新北市則為林口(57.5%)及三峽(54.5%),分別有一坪8.8萬元及7.8萬元的落差。換言之,信義區、林口區、三峽區買大樓比公寓貴五成。
台灣房屋智庫研究員洪佩君分析,由於信義、林口、三峽等區買大樓比公寓貴五成,顯示區域內公寓相對划算,對預算有限的購屋者而言不失為一種選項。另外,北市中山區、及新北土城區大樓和公寓價差比最低,因此在上述兩區購屋可多考慮大樓產品。
洪佩君指出,台北市的公寓和大樓單價價差平均14.6萬左右,其中價差比例最高為信義區49%,其次為萬華區45.3%,大樓單價都比公寓貴上四到五成。主要原因在於,信義區有豪宅聚落拉抬大樓單價,而萬華區則因為開發最早,屋齡老舊者眾,且南萬華尚未有捷運利多加持,近來雖已見補漲,卻多補在大樓產品身上,公寓價格仍在「3」字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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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北市比例最低的是中山區,兩者價差比不到一成,原因在於中山區交易量相當龐大,去化速度也最快,尤其松山線通車在即,雙捷運交會點創造出絕佳的地段,因此沖淡了房型差異所帶來的價格落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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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法官2013年判定都巿更新條例部分條文1年內完成修法,否則失效,由於4月26日是最後期限,立法院加速也恐將來不及即時修法完成。建商預期,除上兆元產值的都更案將受衝擊,接下來不免將出現一波「都更宅」脫手潮。建商呼籲,大法官釋憲失效條文應不溯既往、或另訂落日條款,讓「頭洗一半」的都更案能繼續走下去。

大法官去年4月宣告都更條例違憲條文,最重要是指審議攸關都更戶權益的「都更事業概要」,無要求政府主管機關辦聽證會的法源;未確保都更計劃送達都更戶手上,讓住戶有機會充份表達意見;申請都更的條件,訂為土地、建物所有權人十分之一以上同意,門檻比率也過低。

麗寶建設機構副總經理何昭宏建議,萬一26日都更條例修法不及,建議已掛號送件的都更「事業概要」,應不溯既往、或另訂落日條款,才能降低衝擊到最低。

至於手中有3處華山都更案,1處八德路,1處北投大業路都更案正進行中的台開公司,副總經理陳當勝表示,都更條例釋憲條文若未即時完成修法,將衝擊全台上千個都更案;其中,台北市「事業概要」已申請、已核准件數達455件。

大華建設手中擁有忠孝東路安東路SOGO復興館捷運站口、市民大道承德路和太原路口、以及五常街等3處都更案,副總經理陳志誠表示,華建將且戰且走,3案完全依法進行,不會強求。

都更達人-新台灣開發整合公司總經理游榮富表示,就算本周立院鬆綁都更條例可不溯既往,高齡都更宅的身價也已不復以往,大概已比兩年前炒到最高點的價格,已「落價」3成左右。因為台北市府針對低中樓層老舊公寓1坪換1坪的獎勵措施,訂有104年落日條款,對於「未來進行式」的高價老舊高齡都更宅來說,身價已不像以往那麼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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